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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实施编码:11430822MB0X789084443202050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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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4-6223124

    0744-6223124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种子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种子管理机构对现场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针对所反映的质量问题,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时,需鉴定地块的作物生长期已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表现期,从技术上已无法鉴别所涉及质量纠纷起因的; (二)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质量纠纷做出生效判决和处理决定的; (三)受当前技术水平的限制,无法通过田间现场鉴定的方式来判定所提及质量问题起因的; (四)纠纷涉及的种子没有质量判定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 (五)有确凿的理由判定纠纷不是由种子质量所引起的; (六)不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桑植县帅乡中路政务中心农业农村2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法定

审核

5个工作日

法定

审批

1个工作日

法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法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03〕28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以下简称现场鉴定)程序和方法,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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