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衡南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衡南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补发婚姻登记证件

实施编码:11430422006274758N4431011074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补发婚姻登记证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衡南县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8982912

    0734-898291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8551156;12345

    0734-8551156;12345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衡南县云集镇清泉路99号,衡南县民政局办公楼三楼婚姻登记处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资料齐全,条件符合

办结

2个小时

资料齐全,条件符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5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4号第二次修订)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婚证;离婚证 查看结果样本
结婚证;离婚证 查看结果样本
结婚证;离婚证 查看结果样本
结婚证;离婚证 查看结果样本

注意事项

一、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男、女双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二、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的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