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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0800006442192E300081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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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交通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44-8323080

    0744-832308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对保护航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104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

12个工作日

符合奖励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已下达奖励决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第十八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航标管理机关给予奖励: (一)检举、控告危害航标的行为,对破案有功的; (二)及时制止危害航标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捞获水上漂流航标,主动送交航标管理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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