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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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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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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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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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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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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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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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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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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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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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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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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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3372491
0735-3372455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兴宁镇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及兴宁镇各村、社区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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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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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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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14个工作日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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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第七条:……(二)高校毕业 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 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