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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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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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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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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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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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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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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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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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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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5244116
0730-5206812、0730-12345
1.土地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改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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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形式、资料齐全,上报地产管理股。不符合法定形式、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正的资料 |
审核 |
2个小时 |
地产管理股科员对资料初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上报股长。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回退行政审批股。股长依法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复核,核实审查意见及处置方案,上报分管局领导。不符合法定形式,回退行政审批股。分管局领导对地产管理股股长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签字同意,上报局长,不符合法定形式,回退行政审批股。 |
审批 |
1个小时 |
局长对分管副局长提供的资料审核,做出决定。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签同意决定。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行政审批股。 |
办结 |
1个小时 |
告知办结,对资料进行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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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0〕第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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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