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5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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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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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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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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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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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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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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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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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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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4-8229719,8296297
0744-12345
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5号)
永定区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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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基本信息:考试流程、计划名称、计划机构、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联系人信息填写完整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参加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参加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五级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四级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0年,或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职业资格(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级资格证书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5年;参加(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技师职业资格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7年并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合格的打印职业资格证书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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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十四、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评级案结果有机衔接。 2.《人社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五、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3.《人社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 全文。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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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