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军队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到原用人单位同级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本人选择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已在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户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其新接收员工的人员档案。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46-7667258
0746-7327277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军队文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到原用人单位同级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本人选择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已在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户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其新接收员工的人员档案。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印山路98号政务中心大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录入信息系统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待补充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档案的接收:调档函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