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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实施编码:11431230MB1635219N4000120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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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通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7846526

    0745-784652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8622342

    0745-8622342

受理条件

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双江镇城东萨岁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 1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初审

2个小时

对场地进行现场检查

审核

4个小时

对检查结果进行复审

审批

2个小时

审批决定

办结

1个小时

通知取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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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8)变更开办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以及收购站名称、负责人、地址名称或收购地域范围的,申请书需附变更事项及原因,并提交原《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