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 1)因遭遇意外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重大疾病主要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肝移植、肾移植、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9种疾病; 3)因遭遇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突发性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以下五类人群: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低保边缘群体、区人民政府认为应当救助的其他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