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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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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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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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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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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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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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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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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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2877011
0735-2877223
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城管局273窗口;
夏季: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2:30—5: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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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
初审 |
36个小时 |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
审核 |
6个小时 |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许可规定。 |
办结 |
3个小时 |
根据审批意见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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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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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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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