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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81006538338R44320174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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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3321959

    0735-33219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332531

    0735-3332531

受理条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资兴市阳安西路延伸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住建局77号、E区住建局5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点,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转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受让人具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查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办结

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48号,根据国务院令〔2018〕698号修订)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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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项目是否需要现场查勘

不需要,只需提供备案的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