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湖南省畜禽屠宰场审批程序指南》等文件相关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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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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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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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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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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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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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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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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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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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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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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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0 -7663029
12345, 07307663003
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湖南省畜禽屠宰场审批程序指南》等文件相关要求。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长风北路岳阳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农业农村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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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工作日 上午9:00-11:40,下午1:3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受理资料齐全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现场核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根据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告知当事人事项办理结果。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1年)第742号 |
|---|
第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应当载明屠宰厂(场)名称、生产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变更屠宰厂(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生猪定点屠宰证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生猪定点屠宰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