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株洲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株洲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实施编码:11430200006170545B3000718018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8682923、0731-28680829

    0731-28682923、0731-286808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8682826

    0731-28682826

受理条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二楼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有效

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公路项目交工验收结果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