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职业学校、高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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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武县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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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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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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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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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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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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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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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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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6333778
0735-6322851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职业学校、高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湖南省临武县东云路443号卫健局办公楼2楼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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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审核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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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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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第6号 |
全文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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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