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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实施编码:11430281006210375H44307110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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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醴陵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3256348

    0731-2325634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3233836

    0731-23233836

受理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醴陵市醴陵大道市民中心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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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审核判定

根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并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我市低保按照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的原则,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收到申请后通过多种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通过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然后由镇(街道)民政办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经信息比对,并对30%新增对象进行上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最终只有家庭困难条件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方准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