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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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慈利县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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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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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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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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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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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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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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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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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3289333
0744-12345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金慈街道零阳西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1层A17、A18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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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部门申请办理。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可以后期补正但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说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向申请人说明:逾期未补正则退回申请材料。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1.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4条,对申请人进行业务事项资格及材料审查。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1.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上报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业务事项资格及材料审查。 2.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逐项对照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与身份证相符。) 3.经过对审查环节的梳理优化,普通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办理的人员资格认定许可审查。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1.根据县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审批后,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制证。 2.获取方式: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自助服务区自行领取,电话:0744-3289333,或者通过邮政快递寄到指定地方(全国范围内)。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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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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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