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的; 2、已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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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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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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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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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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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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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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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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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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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553311
0734-85533110734-8551156
0734-8551156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的; 2、已落实补偿和恢复绿地的措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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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富园路衡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17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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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受理,转办 |
审核 |
2个小时 |
现场核实,审查材料,是否符合审批许可条件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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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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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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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