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3、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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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乡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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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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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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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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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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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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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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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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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6768153
0731-56771136
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3、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要求。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湖南省湘乡市涟滨南路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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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的条件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外,待审批意见报局负责人批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准予许可。公示许可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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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