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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实施编码:11431026006566072E4000115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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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8232932;0735-8221036

    0735-8232932;0735-822103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8222403

    0735-8222403

受理条件

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交验收申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8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初审

1个小时

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审核

1个小时

对验收项目资料审核,并提出拟办意见。

审批

1个小时

对验收项目签批。

办结

1个小时

出具验收意见,并报县政府备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印发《湖南省XXXXXX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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