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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实施编码:11431000MB1655324L3000723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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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870561

    0735-287056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2877223

    0735-2877223

受理条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技术服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手术常规,实施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而造成受术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各方均无过错的不良后果。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白水社区城投大厦二号栋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5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鉴定

6个工作日

组织鉴定

审核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公示

10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送达结论通知书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鉴定制度和报告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在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同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计划生育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严重的或者新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当同时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科技〔2011〕67号) 第十六条并发症鉴定实行县、设区的市、省逐级鉴定制度。省级鉴定为终级鉴定。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受理并发症鉴定的申请,负责组织并发症鉴定专家组实施鉴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确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 查看结果样本

病历资料包括哪些?

答: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