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医疗机构名称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医疗机构名称。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天元区卫生健康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28665023
0731-28665268
裁定医疗机构名称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医疗机构名称。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1楼137办公室
夏季时间:8:30-12:00,14:00-17:30 冬季时间:8:30-12:00,14:3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1、医疗机构向卫健局提交申请。 |
审核 |
1个小时 |
1、卫健局医政股进行审核。 |
审批 |
1个小时 |
1、审核完毕。 |
办结 |
1个小时 |
1、医疗机构命名。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第二款: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其他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