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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医疗事故争议调解

实施编码:11431000MB1655324L343102311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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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调解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870561

    0735-287056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2877223

    0735-2877223

受理条件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白水社区城投大厦二号栋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57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有关法律法规

调解

29个工作日

有关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公布,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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