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应当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郴州市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2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权责清单
|
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应当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4-26号市应急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提交资料齐全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 |
复核 |
5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 |
现场核查 |
15个工作日 |
现场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符合法定要求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有许可决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无
1次
到现场次数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