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获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 拟制发的媒体具有合法性; 广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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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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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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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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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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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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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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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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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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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2877120
0735-2877223
申请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获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 拟制发的媒体具有合法性; 广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农业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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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提交资料符合法定要求 |
初审 |
3个小时 |
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呈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退回。 |
审核 |
1个小时 |
符合法定要求予以呈报。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资料符合法定要求予以批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已完成审批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16号 |
|---|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医疗广告证明审批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