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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11431382MB0T84802E4000123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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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涟源市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4985032

    0738498503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4430127

    07384430127

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人员资格认定要求,单位取得母婴保障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梅亭路与振定路交叉路口涟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2.上级单位进修证明复印件。 3.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4.妇产科医士(含助产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5.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或)孕产妇死亡责任事件的证明材料。 6.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的必须上交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存档。

审核

1个工作日

1.《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2.上级单位进修证明复印件。 3.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4.妇产科医士(含助产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5.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或)孕产妇死亡责任事件的证明材料。 6.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的必须上交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存档。

办结

1个工作日

1.《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2.上级单位进修证明复印件。 3.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4.妇产科医士(含助产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5.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或)孕产妇死亡责任事件的证明材料。 6.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的必须上交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存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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