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岳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岳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实施编码:11430621MB114855XH4000123003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63039

    0730-766303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663827 0730-7663003

    0730-7663827 0730-7663003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一楼A区13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审核

2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进行现场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

办结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附件1第1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实施。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查看结果样本

申办诊所的人员条件是什么?

申办诊所的人员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执业资格、临床工作经验、年龄限制、注册资金以及民事责任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