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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5005243101813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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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省交通运输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经营管理(产权)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铁路专用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铁路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和国家铁路接轨手续; (二)拥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满足运输规模需要数量的机车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三)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符合铁路运输岗位标准、具备相应从业资格,且其数量满足运输规模需要; (四)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五)具有铁路运输相关的组织管理办法、服务质量标准、生产作业规范;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符合要求

初审

1个小时

符合要求

复审

1个小时

符合要求

审核

1个小时

符合要求

审批

1个小时

符合要求

办结

2个小时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提倡铁路专用线与有关单位按照协议共用。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本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 2. 《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运输营业、公共货物运输营业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经省铁路专用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铁路专用线与有关单位共用的,应当签订共用协议,抄送设区的市、自治州铁路专用线管理机构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许可批文 查看结果样本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