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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实施编码:114310250065623623543109909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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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武县汾市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6355418

    0735-635541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6321967

    0735-6321967

受理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第二十一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临武县汾市镇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受理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

2个工作日

审批

3个工作日

办结

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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