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官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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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高新区开发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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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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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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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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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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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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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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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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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8551320
0731-58267110
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官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
湘潭高新区晓塘中路9号创新大厦附楼一楼政务大厅城管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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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 |
审核、现场查勘 |
3个小时 |
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
审批 |
3个小时 |
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批复 |
办结 |
1个小时 |
发放行政许可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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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