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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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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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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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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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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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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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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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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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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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46-8321805
0746-12345
工伤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1-01~12-31)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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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合法 |
初审 |
8个小时 |
合法 |
复审 |
8个小时 |
合法 |
审核 |
8个小时 |
合法 |
审批 |
8个小时 |
合法 |
办结 |
8个小时 |
合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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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 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 供咨询服务。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第 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 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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