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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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麻阳县江口墟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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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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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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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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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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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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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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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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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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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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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740810
0745-12345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038县道江口墟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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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法定标准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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