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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实施编码:11430382MB0P44874Q4000131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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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5681816

    0731-55681816
  •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0731-52865065,投诉窗口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2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综合服务厅市场监督和科技工信局1-5号窗口;

    投诉监督电话:0731-52865065,投诉窗口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2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综合服务厅市场监督和科技工信局1-5号窗口;

受理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4、有能保证申请开展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5、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2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综合服务厅市场监督和科技工信局1-5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材料符合标准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符合标准

办结

2个工作日

材料符合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计量授权证书 查看结果样本

需具备哪些条件?

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应有有效检定/校准证书; 2、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3、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4 、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至少配备2名持本项目有效检定/校准证书的人员; 5、 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6、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