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4、有能保证申请开展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5、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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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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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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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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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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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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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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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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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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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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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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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5681816
投诉监督电话:0731-52865065,投诉窗口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2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综合服务厅市场监督和科技工信局1-5号窗口;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2、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3、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4、有能保证申请开展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5、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厦门大道2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综合服务厅市场监督和科技工信局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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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材料符合标准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材料符合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材料符合标准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计量授权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