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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实施编码:1143112600660207XE443101732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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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7327160

    0746-7327160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7327277

    0746-7327277

受理条件

《房屋市政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达到档案验收受理条件即可受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湘妃大道与舜帝南路交叉口(新党校)政务中心1楼1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0个工作日

法定范围内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9〕第47号

第九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9〕第47号

第八条:将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查看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在什么时候进行?

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第八条、第九条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36号令)第九条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2015]124号)精神,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