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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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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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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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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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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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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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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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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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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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7211558
0745-123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湖南省怀化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与龙标大道交汇处政务中心三楼公共服务专区园区事园区办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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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查阅资料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审查合法性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审批通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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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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