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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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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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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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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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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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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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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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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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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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2680989
0745-4265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沅陵县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 政务中心3楼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7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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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查验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 |
4个工作日 |
起草批复文件。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审核批复文件。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作出审批决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告知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领取批复文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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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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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