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传统和正确的教育培训宗旨; (二)有固定的能够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场地; (三)有合格的授课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有管理组织和负责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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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泸溪县民宗、侨务管理部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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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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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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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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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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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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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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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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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3-4266288
0743-2132680
(一)有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传统和正确的教育培训宗旨; (二)有固定的能够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场地; (三)有合格的授课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有管理组织和负责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屈望社区株洲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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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
办结 |
7个小时 |
符合规定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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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十八条:“宗教团体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称寺观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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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