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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实施编码:11430821006458020U44320174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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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4-3211906

    0744-32119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手续办理完毕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慈利县金慈街道零阳西路78号政务服务中心7层0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小时

按照规定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审核

1个工作日

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审批

4个小时

审查通过的项目签署同意许可意见,行文给予备案;对不能通过的审查项目,签署不同意许可意见,退回业主,不予备案。

办结

1个小时

公示审定结果,并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48号,根据国务院令〔2018〕698号修订)第二十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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