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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停发

实施编码:11431281MB11054616200201400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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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停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5-7732508

    0745-7732508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职工伤情变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改变的(升降等)、工亡职工或者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变化(伤残津贴、护理费、抚恤金停发恢复)、湖南省关于年度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调待)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6: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6: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办结

25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 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 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查看结果样本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那些规定执行?

1、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领取,然后再劳动者解除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 2、可以由劳动者个人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由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