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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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耒阳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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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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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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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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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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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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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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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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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4758229;0734-4758230
0734-12345
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湖南省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G区03、04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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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等,确定是否需要补正材料或退窗。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复核审查承办责任人批复意见,签署同意或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依法转达告知我局审批意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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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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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工程项目划分确认的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