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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编码:11430600MB0P48031H4000823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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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岳阳市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8840381

    0730-884038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符合评选要求,由基层推荐。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金星路南湖壹中心B座1楼南湖新区政务服务大厅1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材料齐全

办结

4个小时

材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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