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洪江市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45-7736183
0745-7736239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与龙标大道交汇处洪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集审批服务专区(工程建设审批专区)住建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合法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资料合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审批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