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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用电容量业务办理

实施编码:1143123000668229244432099P0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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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用电容量业务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8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45-2201658

    0745-22016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2201234

    0745-2201234

受理条件

一证受理(1.对于居民客户:在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受理 2.非居民客户:在客户明确用电需求,并提交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后,即可正式受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50号国网怀化供电公司正清路营业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用电申请需加盖公章

办结

27个工作日

资料完整,符合装表送电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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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户无产权证明,该如何处理?

农村用户无产权证的,需提供由乡镇政府颁发的建房相关手续证明(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建房用地许可证、宅基地许可证),否则视同无独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