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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设置、前移、撤销渡口审批

实施编码:11431281006646072G443011810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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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前移、撤销渡口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7736396

    0745-77363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 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4)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 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从事港口装卸和仓储业务的经营人不得兼营理货业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6: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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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

审核

7个工作日

审核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55号

第三十五条:设置或者撤销渡口,应当经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征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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