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2.体育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及组织实施方案; 3.安全救护的设施、设备及其实施方案; 4.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的安全保障条件;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实施机关 | 耒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4-4758357
0734-47583570734-12345
0734-123451.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2.体育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及组织实施方案; 3.安全救护的设施、设备及其实施方案; 4.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运行的安全保障条件;
湖南省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E区28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2个小时 |
(1)对备案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
办结 |
12个小时 |
(1)对备案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2003〕382号) 第二十四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准予行政备案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