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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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县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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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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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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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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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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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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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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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4-66836949
0734-6836170
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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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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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2. 湘政办发〔1993〕29号《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暂行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3. 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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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