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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化妆品生产许可

实施编码:12431023060146343E4000172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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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湖南永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521669

    0735-552166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35062

    0735-5535062

受理条件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第九条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空气净化、水处理等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四)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五)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六)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县经开区C23-C2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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