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方是湖南省户口。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5、双方无配偶。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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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资兴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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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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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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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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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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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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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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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5-3393285
0735-2287135
1、有一方是湖南省户口。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5、双方无配偶。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晋宁路502号民政局1楼101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齐备、真实、有效 |
审核 |
0个工作日 |
齐备、真实、有效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齐备、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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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