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已婚育龄群众计划生育4项手术及其检查费用,按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转发的《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部分计划生育手术费标准的通知》(湘人口办发〔2012〕32号)的要求报销。围绝经取环特殊情况根据实际产生费用报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农村居民由各级财政核拨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按比例分担,城镇居民按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者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由所在单位支付或者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由各街道予以保障落实,有条件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报销标准,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