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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实施编码:114310035994074556543109912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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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医疗救助对象初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苏仙区王仙岭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888292

    0735--588829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888359

    0735--5888359

受理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苏仙区城乡居民月低保保障标准 1.5 倍以内的城乡低收入群体,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苏仙区有关规定,因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暂时严重生活困难的家庭。包括:因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慢性病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已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因有重度残疾人、危重病患者等,在享受其他各项政府补贴、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个人或家庭;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安置、冬令春荒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受灾家庭。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州大道17号王仙岭街道办事处一楼政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标准

审核

1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标准

审批

13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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