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范围内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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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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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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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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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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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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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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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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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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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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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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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011374
0731-12345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商务楼15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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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资料真实有效。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资料真实有效。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1年市政府令第116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